房價是總理說了算 還是總經理說了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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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題緣起 中國的地價、房價最近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,某種意義上已經演變成為一種較量:在全國“兩會”上,《政府工作報告》提出要“堅決抑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”、“抑制土地價格過快上漲”;“兩會”結束之后,遠洋、保利、華潤、首開、合景泰富等國有地產商反其道而行之,高價奪標拿地皮,僅“兩會”結束次日——3月15日,北京市就誕生了三個“央企地王”,而“地王”周邊的房價也應聲上漲。最近,溫總理在不同場合反復強調要抑制高房價,而央企卻在北京創(chuàng)下每平方米3萬元的樓面地價紀錄和52.4億元地塊總價紀錄。 是調控政策在與高房價較量,還是總理與總經理在較量?或者是調控政策與高房價根本就沒有較量?中國的房價,到底是總理說了算,還是企業(yè)的總經理說了算?《每日經濟新聞》18日采訪了5位地產界人士及專家學者,就這些問題進行解讀。 總理的決心尚需轉成量化措施 NBD:《政府工作報告》說得非常明確,要堅決抑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、抑制土地價格過快上漲。“兩會”余溫尚在,央企卻在北京市以創(chuàng)紀錄價格奪標,將中國的房地高價推到極點。因此,央視名嘴白巖松在“新聞1+1”中提出:中國的房價到底是總理說了算?還是企業(yè)的總經理說了算? 秦兵:當然是總理說了算。從過去幾年中,我們都可以看到總理對高房價“堅決抑制”的決心。問題是,總理“堅決抑制”的決心需要轉化成具體的量化措施,是控制房價的具體辦法,也就是國家發(fā)改委和住房建設部要出臺一個具體的控制房價標準。但到現在為止,沒有一個具體的控制措施。央企之所以瘋狂高價拿地,原因就是沒有限制的政策制度。 NBD:高房價,無措施,財政的腰包先鼓起來。釀成這種局面的背后原因之一,就是總理與總經理有一個共同的工作職能,為工作人員發(fā)工資。為了發(fā)工資,財政就得有錢,而財政的20%幾乎來自房地產,一些地方財政來自房地產的收入大概占到40%~60%。 秦兵:你說得對,總理與總經理一樣要給大家發(fā)錢,從發(fā)工資的角度看,房價太低,一旦房價太低,財政收入就會減少,發(fā)工資就會成問題。 NBD:央企為何敢無視總理“堅決抑制高房價”的要求,以高價拿地? 秦兵:在我國,土地是絕對的壟斷性供應,而央企有的是壟斷資源:一是特殊地位的壟斷;二是與相關土地拍賣政府部門的關系壟斷;三是資金上的壟斷;還有一個特殊壟斷,就是央企不怕違約,拿塊地不論要花50億、80億,還是100億,一般私企不敢拿出這么多錢,而央企的錢是銀行的,即使央企未必能拿出這么多的流動資金,政府也不會封其賬號。因為央企是政府的,土地拍賣也是政府在做,一個賣方,一個買方,還有一個銀行是資金提供方,三者盡管發(fā)生了交易行為,但都是一家人。政府不敢讓央企破產,一旦破產,所有的后果還得政府來處理。 陳云峰:我覺得是三大沖動造成央企頻繁出手:首先是利潤沖動,現在房地產根本不愁賣,只要拿到地,利潤就有保證;其次是資金沖動,央企資金充裕,盡管國家發(fā)改委說“4萬億投資沒一分進入樓市”,但央企融資容易而且成本低廉;三是投機沖動,我國實體經濟實際上并沒有完全走出低谷,類似中國兵器和中國煙草這樣的企業(yè)都來房地產市場,或許能說明這些企業(yè)在自己的行業(yè)內不再愿意繼續(xù)付出,看到房地產市場規(guī)則簡單賺錢容易就希望進入。 鄒曉云:我也有同樣的看法:一方面是央企資金雄厚;另一方面在于實體經濟不振,央企必須轉移資金風險,而房地產業(yè)則保持著向好的勢頭,吸引了央企的大量資金。 提首付比例 助長央企地王產生 NBD:有觀點認為,將土地出讓金首付款提高到50%,同時將競買保證金比例提高至20%,助推了央企的壟斷? 鄒曉云:在一個真正的市場中,無論大企業(yè)還是小企業(yè),都應該有平等的競爭機會。這些舉措在一定程度上,確實抬高了開發(fā)商的拿地門檻,同時也減少了一些惡性競爭,減少如大龍地產拿下“地王”后又無力開發(fā)的現象。在土地市場尚不規(guī)范的情況下,短期內只能采取這些政策。 馮科:在土地出讓中,首付款繳納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%,表面上抑制了地價的過快上漲,但現在卻是在“招拍掛”拍賣槌之下不斷產生新的“地王”。在之前的土地出讓中,多數開發(fā)商的土地出讓首付款僅為20%,不少開發(fā)商通過銷售回款來補繳土地價款,而現在要求中標單位首次交款不得少于50%,實際是從資金要求上對開放商進行限制,提高開發(fā)商的融資難度。但同時也可能帶來新的土地壟斷,即資金雄厚的大開發(fā)商和國有企業(yè)將更容易拿地。 NBD:有報道說,3月15日,北京誕生三“央企地王”的同時,“地王”周遍有的房價上漲了2000元/平方米,央企推高地價,對房價影響有多大? 陳云峰:央企進入房地產后,出手力度讓人咋舌,確實推高了房價,對房地產行業(yè)沖擊明顯,且?guī)碡撁嬗绊憽F鋵?,企業(yè)之間應該是平等的,央企進入房地產市場并不違法違規(guī)。只是作為“國字級”的國資委控股企業(yè)也去充當抬高房價的角色,人們感情上比較難以接受。 鄒曉云:我有不同的看法,央企插手主業(yè)以外的業(yè)務,本身就是一種不規(guī)范行為,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場的不公平競爭。同時,一些央企不顧后果高價拿地,在開發(fā)商握有定價權的機制下,地價成本轉移到房價上,并最終轉嫁到購房者身上,給購房者帶來沉重的負擔。 NBD:18日,國資委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對外吹風,稱“有房地產主業(yè)的中央企業(yè)要帶頭執(zhí)行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和有關政策”和“處于調整階段的中央企業(yè)集團下屬控股或參股的房地產公司,要帶頭貫徹國家房地產業(yè)發(fā)展的相關政策,在董事會中發(fā)揮作用”。這些說法看起來有點含糊。 秦兵:國資委的這些說法,對抑制房價起不了作用。我的看法是,央企今后就不要介入土地競拍,應該通過立法用政策制度規(guī)定下來。 陳云峰:我覺得國資委這次打出的“剎車令”會有一些效果,但肯定不會像大家想象的那么好。因為據我了解,很多央企并不是國資委占百分百股份的,在一些央企,國資委的股份只有很小的一部分,而在香港、海外上了市的央企,其權利方在股東大會,國資委不能完全做主。 聽從國資委這個 “行政指令”的央企,也只能是國資控股占絕對優(yōu)勢的企業(yè)。但上市公司、股權股東機構復雜的企業(yè),可能難以受制于“剎車令”,這些公司不聽,我想國資委也是無計可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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